山东锋通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(重新报批)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时间:2023-10-31浏览:
山东锋通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(重新报批)环境影响评价
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规定,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,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山东锋通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(重新报批)
建设性质:新建
地理位置: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太阳成集团tyc234cc厂区内。
建设内容:《山东锋通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于2020年10月15日取得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(德审批环[2020]37号),新建1×410t/h+2×220t/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+2台B5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,采用煤和天然气为燃料,配套建设燃料输送系统、燃烧系统、热力系统、除灰渣系统、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、给排水系统、化学水处理系统和其他必要的公辅设施;建设过程中将2×220t/h锅炉区位置调整至太阳成集团tyc234cc厂区西北侧,《山东锋通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于2021年12月24日取得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(德审批环[2021]35号)。现根据实际情况,1×410t/h+2×220t/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不再掺烧天然气,燃料发生变化。
二、建设单位:
单位名称:山东锋通热电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亮
电话:0534-5759719
邮箱:yfahb@163.com
三、环评单位
单位名称:山东德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1703
四、公众意见表
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上。
网址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公示发布单位:山东锋通热电有限公司
公示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31日